实验动物中心2020年第四季度设施运行情况检测结果

作者:lac    时间:2021-01-05 14:26:59    点击率:

为有效监控实验动物微生物状况,加强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确保人员和动物健康以及实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实验动物中心建立了哨兵鼠质量监测计划和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自检计划,每年进行3~4次常规检测,哨兵鼠监测采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哨兵鼠进行不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SPF必检项目进行检测。动物实验环境设施依据国标GB 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的要求对屏障环境温、湿度、压差、噪音、照度、沉降菌、尘埃粒子数、气流速度和换气次数等参数进行自检。                  

本季度同时抽查两家实验动物供应商销售的动物进行检测。                          

现将本次检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哨兵鼠和供应商动物质量检测

1. 小鼠饲养室1的3#笼架哨兵鼠必检项目全部合格。

2. 小鼠饲养室2的1#笼架哨兵鼠必检项目全部合格。

3. 小鼠饲养室2的4#笼架哨兵鼠必检项目全部合格。

4. 小鼠饲养室3的4#笼架哨兵鼠必检项目全部合格

5. 实验动物供应商A、B销售的小鼠国标全项目检测合格。

二、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自检

1. 温度、湿度、压差、噪音、照度、尘埃粒子数、沉降菌、气流速度和换气次数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符合屏障环境技术指标要求。

2. 其中检疫观察室、小鼠饲养室1、小鼠饲养室2、小鼠饲养室3和大鼠饲养室为动态检测结果,洁净贮存室、清洁走廊、实验室1、实验室2、小鼠饲养室4(未饲养动物)为静态检测结果。                                           

为避免采购倾向性上的错误解读,动物中心不公布被抽检的供应商名单;动物中心会加强供应商销售实验动物的管理,不定期抽检所有供应商销售的实验动物。  

对以上检测过程及结果有疑问的,或者需要查阅检测报告的科研人员,可联系动物中心(lac@pkusz.edu.cn或致电0755-21535175转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