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采购,确保实验动物及时到货以供实验需要。从2022年1月1日起,请院内科研人员严格遵守以下采购规定:
1. 提前一周提交《实验动物购买申请表》至彭老师处(F东501办公室),实验动物中心统一代购或课题组自购均需提前一周提交实验动物购买申请表,当周五18:00前申请的采购,动物可于下周到货,超过当周五18:00申请的采购,动物需顺延一周到货;
2. 实验动物购买申请表信息不全、PI未签字的一律视为无效文件,实验动物中心不予受理;
3. 建议提前联系彭老师确认供应商是否有拟采购动物,确认无误后再登录管理系统下单,如申请表中动物供应单位、动物品系、雌雄、周龄、数量等信息错误,请取消原订单并重新下单,如因订单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课题组承担;
4. 《实验动物购买申请表》原则应交于饲养管理员彭红丽老师现场确认,如彭老师临时有事不办公室,请将申请表放于其办公桌,并通过微信或QQ留言,以便了解您的订购需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彭老师(移动电话:13430655673微信同号,办公电话:0755-21535175转805,QQ:2457943235),感谢各位对实验动物中心工作的支持!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实验动物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