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监控实验动物微生物状况,加强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确保人员和动物健康以及实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实验动物中心建立了哨兵鼠质量监测计划和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自检计划,每年进行3~4次常规检测,哨兵鼠监测采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哨兵鼠进行不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SPF必检项目进行检测。
本季度同时抽查一家实验动物供应商A销售的动物进行检测。
现将本次检测结果通报如下:
1. 小鼠饲养室的1#笼架哨兵鼠必须项目全部合格,报告编号:NO.A2219091。
2. 小鼠饲养室的2#笼架哨兵鼠必须项目全部合格,报告编号:NO.A2219101。
3. 小鼠饲养室的15#笼架哨兵鼠必须项目全部合格,报告编号:NO.A2219111。
4. 小鼠饲养室的16#笼架哨兵鼠必须项目全部合格,报告编号:NO.A2219121。
5. 实验动物供应商A销售的小鼠国标全项目检测合格,报告编号:NO.A2219131。
为避免采购倾向性上的错误解读,实验动物中心不公布被抽检的供应商名单;实验动物中心会加强供应商实验动物质量的管理,不定期抽检所有供应商销售的实验动物,方便从动物来源上控制质量。
如对以上检测过程和结果有疑问及需要查阅检测报告的科研人员,请联系实验动物中心(lac@pkusz.edu.cn或致电0755-21535175转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