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给药体积与速度
对于各种给药途径的最大给药体积,取决实验动物种属和制剂性质。一般推荐给药最大容积为见下表:
各种给药途径的给药体积及可能的最大给药体积 a (欧洲联盟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2000)
说明:
a:给非水溶液后,确定再次给药时间时应考虑前次药物是否已被吸收。肌肉内注射每天不能超过 2 次。皮下注射每天限制在 2~3 个部位,不包括弗氏佐剂的使用。
b:每部位 ml 数。
c:每一栏内有两组数字,左边的数字代表适用于单次或多次给药时的给药体积。右边括号内的数字代表的是可能的最大给药体积。如果超过此给药体积将会导致动物福利与实验科学性之间的矛盾。在某些情况下,给药体积要与药典的要求相适应。
二、静脉内给药
- 静脉推注:
这种给药方式可使受试药在很短的时间内进入体内(约一分钟内),要求试剂与血液之间能配伍且粘性不能太大。大体积的注射液在进入体内前,应预热到动物体温水平。对于啮齿类动物,给药速度不能超过 3ml/min。
- 静脉内缓慢注射:
注射过程超过 5~10min,应使用蝶状针,或在浅静脉中留置静脉管套(短期),以便长时间内多次给药。
- 连续输注:
为了与临床用药一致,有时需连续静脉内输注。在2小时内,单次给药的给药体积应小于循环血量的10%。对动物有效固定但不造成应激,对于维持长时间输液是个关键的因素。
重复静脉内输注的推荐给药体积与速度(及最大给药体积与速度)